发布时间:2026-04-22 发布者:本站
为立足公司发展核心需求,聚焦研学项目执行效率、实施质量全方位提升,着力构建标准化、系统化的研学项目执行体系,推动研学项目规范化、专业化开展,切实发挥研学实践育人价值,助力全员拓宽认知视野、提升实践能力、锤炼综合素养。现以磋商方式,郑重邀请具备相应实力的教育类、研学类合作方共同参与研学项目执行,建立研学项目执行者供应商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合作方资格要求
(一)主体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合法经营资质,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信用评级良好,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无不良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自觉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
(二)业务范围要求
业务范围包含研学旅行服务、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策划与执行、研学实践教育课程开发、教育培训、教育咨询、研学实践教育场景打造(学校文化环境打造案例可等同)等与研学实践教育项目相关的内容。
(三)团队与实力要求
配备专业化、完整的研学项目执行团队,团队成员需包含研学指导师、安全保障人员、课程开发与实施人员等,其中研学指导师需具备相应专业能力等;具备高效的项目响应机制、卓越的资源整合能力(可整合研学基地、师资、交通等相关资源)及稳定的经济实力,能够足额保障研学项目顺利落地。
(四)运营与服务要求
拥有成熟的研学项目运营管理体系,具备研学项目全生命周期(策划、实施、管控、总结、复盘)的执行能力;具备分主题、成体系的研学课程体系和研学线路,课程内容符合国家相关教育标准,体现实践性、探究性、教育性原则,配套完整的课程实施方案和评价方案;近三年有研学项目执行业绩(需提供相关合同、成果证明等佐证材料),具备项目全生命周期合作开发潜力,服务口碑良好,无重大投诉记录;有突出竞争力(如:定制化研学课程开发、研学实践教育场景打造、研学基地/营地运营、教育数字媒体制作)的公司优先。
(五)安全管理要求
建立完善的研学项目安全操作规程、应急救援预案;对研学过程中的交通、食宿、活动实施等各环节制定严格的安全管控措施,能够有效防范各类安全风险,承担研学项目执行过程中的安全责任。
二、报名须知
(一)截止时间
2026年4月24日17:00前(逾期提交的报名材料将不予受理)。
(二)报名材料
1.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2.企业信用报告(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打印);
3.企业综合实力报告(含近两年经营业绩、研学项目执行案例、团队介绍、资源整合情况等);
4.企业近两年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5.研学课程体系、研学线路及配套实施方案、评价方案;
6.安全管理制度、应急救援预案及安全教育培训、应急演练相关证明材料;
7.团队成员资质证明(研学导师具有教师资格、导游证,或者二者具备其一);
8.以教育场景打造为核心业务的,需提供设计类相关从业资格证书;以教育数字媒体为核心业务的,需提供数字媒体相关从业资格证书;
9.其他佐证材料(如荣誉证书、客户评价、合作单位证明、研学手册等)。
(三)报名方式
将上述纸质报名材料装订成册后(一正一副,均须加盖单位公章),交至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5号四川师范大学第八教学楼6楼608室,封面标明“研学实践教育项目供应商入库磋商+企业名称”。
联系人:江老师,联系电话:028-84761295。
三、合作方入围说明
(一)评审与入围
本项目将组织评审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合作方进行磋商评审,重点评审企业资质、研学执行能力、课程体系、安全保障、业绩口碑等方面,从评审合格的合作方中择优选取,本次确定入围的合作方原则不多于5家。
(二)供应商库管理
入围的合作方将共同构成“研学项目执行者供应商库”,入库有效期为自入围之日起3年,遵循“公开征集、公平参与、公正评审、动态管理”的原则进行管理。
(三)合作方式
有效期内,我司各类具体研学项目,原则上将从该供应商库中择优选定合作方,根据具体项目需求另行签订研学项目执行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项目要求、服务标准及费用等事宜。
四、其他事项
(一)材料真实性要求
潜在合作方需确保所提交材料真实、准确、完整,若发现虚假信息、伪造材料等情况,将立即取消其参与资格、入库资格,情节严重的,将列入我司合作黑名单,永不合作。
(二)资格审核与通知
公司将对报名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经审核通过并确认为潜在合作方的企业,公司将以电话或邮箱形式通知其具体磋商事宜,请确保联系方式准确有效,请接到通知的潜在合作方代表按通知时间提前15分钟到场签到,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未通过审核的,不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三)费用说明
潜在合作方参与本次磋商、资料准备及递交等相关费用,均由合作方自行承担,我司不收取任何报名及评审费用。
(四)其他
1.入库供应商需接受我司的日常管理和考核,若出现重大服务质量问题、安全责任事故或违法违规行为,我司有权取消其入库资格。
2.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四川师大浩文教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四川师大浩文教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2日